目前分類:2007年新聞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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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府老聚落名冊檔案網上查,造成民眾個人資料外洩,產業局竟還回應『事情沒那麼嚴重,真的影響有那麼大嗎?』,而市府資訊處表示『補強資訊安全』言猶在耳,未料利用知名的網路搜尋引擎一查,從馬英九、李應元到議長吳碧珠等市長及市議員參選人的個人資料竟一覽無遺,從出身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到戶籍地址無一不可見!可見『郝』市府根本漠視資訊管理!市議員李建昌、黃向羣、許淑華三位議員召開記者會,要求『郝』市府團隊正視府內資訊管理安全,以維民眾權益。

 

    三位議員指出個人資料外洩案例不只老聚落名冊,連身為市議員的同仁也都是受害者之一。只要有心人士到google搜尋引擎上打上『李建昌+身分證字號』,即可發現台北市府網站有第九屆市長、市議員選舉候選人登記冊,其間包含所有候選人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和戶籍地址,完全將市長及議員候選人的個人資料攤在陽光下;而到北市選委會的網站查詢發現,第十屆議員登記名冊上雖未列出身份證字號,但仍舊可以查到市長、市議員候選人的戶籍地址跟出生年月日。這些資料一旦被盜用,後果真難以想像,根本拿候選人與家人之安全開玩笑!況且候選人登記之資料,其目的係為了審查資格,並讓民眾知悉候選人資料,呈現於選舉公報上的僅有歲數、學經歷、政見,從未有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跟戶籍地址。雖說身為公眾人物,生日曝光很平常易見,但身分證字號和戶籍地址竟也大喇喇地被公開,可見市府毫無資訊安全之概念,『郝』市府對待市議員的心態是如此,令人難以想像又會以如何謹慎的態度來對待民眾之資料?

    三位議員表示個人資料的保護,一般民眾尚可仰賴自我的保護,不點選不明網站、不隨意公開姓名、電話等資料,個人資料即不會外洩;但對於公家機關擁有民眾之個人資料,卻永遠只能處於被動的機制,無法即時發現,民眾很難自我保護,只能仰賴政府機關對於檔案資料安全的管理。今日市府老聚落名冊外洩竟回以事情沒那麼嚴重,如此官僚心態令人不敢苟同!身為公家機關理應站在民眾角度思考,注意資訊安全問題,把公務機密維護做好,資料外洩後,無論是被詐騙集團取用,或是網路上供一般民眾閱覽,對當事人來說都是傷害,不能因當事人自行發現,即認為對當事人無損害,且外洩個人一料不但違反檔案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更牽涉到民法的問題,如造成民眾的損失更要負擔賠償責任,每人每一事件可獲得新台幣2-10萬元的賠償,但郝市府卻竟然連一個最基本道歉都沒有,真諷刺!

    最後,三位議員針對自身個人資料如此隨意供人閱覽,將向市府索賠,並要求儘速移除該網站資料,公開道歉!另外也要求『郝』市府團隊相關單位全面清查內部資料外洩之狀況,並公開向市民道歉!除此之外,應該主動積極提供民眾查詢與申訴之管道,以維民眾之權利,停止民眾的噩夢!

96年11月23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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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景觀是近期國內外各大城市皆在努力建造的目標,不但代表一個城市特色,也可展現全市的整體意象與景觀風貌,進而帶來更多的效益。而郝龍斌市長曾於今年六月對於市政建設無法讓市民留下深刻的印象,決定施行『台北好印象計畫』,希望可以在年底就職週年會上表揚一番。但加強捷運照明、車行隧道照明等計畫,就可以讓市民體驗不一樣的台北好印象嗎?台北變美嗎?台北市議員李建昌今天於總質詢時,將邀請郝市長一起看看花蓮、高雄多麼美麗,台北『郝』醜!

市議員李建昌表示街道家具從94年至今已有兩年之久,卻僅有仁愛路完成查驗啟用,其餘十二條路線仍在第三、四次的查驗中,早已逾合約訂定之啟用時間,承包商柏泓不但無顧街道家具瑕疵處處可見(椅子過小、垃圾桶危機、廣告看板遮住視線等等),更以民眾已經使用眾多未驗收的設施為由,要求市府『減價收受』。真不知如此破敗的街道家具,郝市長應該如何面對與因應?雖然說即將設置完成之街道家具統一、整齊了!但完全看不出台北市的特色在那?又豈能在市民、觀光客心中留下印象呢?

李建昌議員指出高雄市一直是台灣人口中文化沙漠,外地人對於高雄的印象不外乎是工業大城、台灣第一大港,但從2001年起高雄市政府與民間單位努力推動下共同設計規劃出一條示範街道『城市光廊』,使得原不起眼的公車亭、垃圾桶等街道家具增添了一股藝術氣息,呈現出環境藝術的整體規劃,而城市光廊也成了觀光客必到之處。我們細看高雄街道家具,不難發現創意小燈箱各各活潑、有特色;公園之椅子、燈飾也將自然融合於內,使得建設在市區不突兀且更美。而身為首善之區的台北市工程晚於高雄市數年,建設應凌駕於高雄市才是,但事實上卻不及高雄市,令人感嘆!

李建昌議員進一步指出,除了高雄市之外,還有一個用『心』的城市-花蓮市,花蓮市市長近年來開始推動公共藝術造街,期望將花蓮市打造成為台灣第一座的「石雕藝術都市」,並以國際級石雕重鎮的目標邁進。這些年已陸續完成了花蓮市各大路口人行道上擺設22件「石雕藝術造街~椅椅不捨」的創作石雕椅,『時來運轉』噴泉廣場和12主題創意公車亭等等石雕作品,不但加強花蓮市街景美感的營造,更美化花蓮市公共視覺環境,打造真正在地獨特的藝術特色文化景觀。殊不知郝市長身為北市的市長有何感想?又打算如何用『心』營造出台北之美?

最後李建昌議員表示街道家具係前市長馬英九所留下的爛攤子,沒特色、毫無美感,視野也不夠開闊!市府應用『心』研擬如何改善,期盼郝市長可以有所所作為,創造出屬於台北市的整體意象與景觀風貌,讓台北市的美顯現出來,打造屬於台北自己的特色!

96年11月16日發

李建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市府透過超商繳費的服務越來越多,可以繳停車費、地價稅、汽車燃料費、罰單、水費甚至是買專用垃圾袋,但是市府所透過超商提供的這些服務,都要付出所謂的手續費給超商,台北市議員李建昌、許淑華及黃向羣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這些透過超商代收所衍生的各項手續費有的由市府支付、有的民眾支付,手續費金額從2.5元、3.5元、7元到15元不等,讓人眼花撩亂。三位質疑,市府各局處各自為政,自行跟超商議價手續費,不但導致手續費價格紊亂,收取方式也有不同,市府顯然此一手續費毫不重視,不但使市庫失血,也讓市民荷包多支出!假如市府能夠整合各局處統一議價,一年下來可能替市庫及市民省下約4950萬元!

三位議員指出,根據清查,目前台北市總共有6個單位10項服務可以由超商系統提供。分別是:自來水處的水費、監理處的汽車燃料費、行車執照、駕照、裁決所的罰單、停管處的路邊停車單、環保局的專用垃圾袋、稅捐處的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

三位議員進一步說明,從附表可知,市民在超商繳水費,超商每代收一件手續費,就可以向市府收取2.5元的手續費,以95年全年來看,總共約348萬件水費單由超商代收,市府為此一共支付了約870萬元的手續費。而若是統計停車管理處的路邊停車收費單,95年度約2303萬件路邊停車單於超商繳費,而每件手續費是3.8元,市府一年就需要支付超商高達約8750萬的手續費。

三位議員質疑,為何同是在超商繳費,在超商繳交水費是2.5元的手續費,繳停車費的手續費是(963月以前為3.8元,之後降為3.5元)3.5元?一來一往就差了1元,如果以停車收費單來計算,一年市府至少可以省下2303萬元!

此外,三位議員也對為何在超商繳交有的項目手續費是由民眾自行支付,如監理處的汽車燃料費的手續費一件7元(超商收取其中4元),行車執照及駕照透過超商換發要收取15元手續費(超商收取其中10元),甚至環保局的專用垃圾袋竟然是採取以出貨價格5.6%為手續費的金額!(附表二)

此外,環保局的專用垃圾袋竟然是以出貨金額的5.6%作為手續費的依據!三位議員批評,專用垃圾袋的價格並非真的是垃圾袋的實際價格,而是藉專用垃圾袋來收取垃圾處理的規費,內容與停車費、水費的收取精神並無二致,但是若這項規費的手續費以售價的比例來收取而非購買的包次計價,不無替販售業者牟利的嫌疑,甚為不妥!以95年度為例,市民總共購買2,888,693包垃圾袋,一共支付手續費2877萬元,若是以購買包數計價,應該只要付出722萬元,換言之,市府多失血了2155萬元!!

三位議員表示,為何有些手續費是由市府自行編列預算支出,有些手續費是由民眾自付,而且普遍來說,民眾自付的手續費接遠遠高於市府支付的手續費!顯然市府對於民眾的荷包並不關心,任由超商定價牟利!

經統計,95年度超商利用為市府代收款項就從中獲利高達12348萬,三位議員要求,如果市府能整合各局處議價,必定能降低手續費的金額,若是以水費的2.5手續費為標準計算,一年下來,節省的金額可能高達約4950萬元,如此一來不但能為市庫減少支出,也能為節省市民荷包支出,市府應該儘速研議!

9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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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李建昌、許淑華及黃向羣今日於市政總質詢時指出,台北小巨蛋中由民間承租經營的活力工場健身中心因為原經營公司發生財務狀況,在未經市府同意下,擅自將該健身中心經營權轉讓與青碩公司經營,顯然違反原簽訂契約!

三位議員表示,青碩公司買下力盟公司活力工場的兩家分館後,分別由兩家公司經營,小巨蛋館由青碩公司經營,負責人是劉祐任。忠孝館由今年108日才設立的活力工場健身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負責人是劉國輝。事實上,劉祐任就是劉國輝的兒子,所以兩家公司基本上都屬於劉國輝經營。

然而,依照契約規定,活力工場的原公司力盟把活力工場小巨蛋店的經營權轉讓給碩公司,必須經過市府的書面同意。事實上,市府從未同意過!因此青碩原則上根本不在小巨蛋廠館中經營活力工場!但從上次召開記者會至今已過一個多月了,活力工場健身中心在青碩公司經營下業已改名為Go Gym健身俱樂部,但是仍然持續經營招收新會員!

三位議員質疑,市府為何至今仍讓青碩公司繼續經營?是不是因為青碩背後有背景?有勢力?所以市府不敢動他?為何財政局已經要求青碩公司經營位在小巨蛋的健身中心不可以繼續招攬新客,但是青碩公司不但不把市府的命令當一回事,還推出新的法案呢?

事實上,活力工場公司的董事長劉國輝是誰?他即是前市長馬英九的市政顧問,也是金記環境維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這家公司承包過馬市府時代許多標案,而與劉國輝一起出資成立活力工場健身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陳光陸,則是國民黨外圍團體-救國團承包的青少年育樂中心Y17的執行長,也是94年國民黨中央委員選舉,市府系統的陽明黨部組成陽明聯盟推出的中央委員參選人之一。

三位議員質疑,目前的活力工場根本就是馬英九的市政顧問搭配馬英九的市府黨部系統!難怪郝市長團隊根本不敢動他們!難道是郝市府也想維護這群人的利益嗎?讓他們繼續招會員得以挾消費者以令市府嗎?三位議員要求,郝市長應該立刻對此說明並有明快決定!

9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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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停車悠遊卡計時器於9526日 啟用,逐步增加至969月已達3000具之規模,但相較室內停車場來說,路邊停車使用悠遊卡需預先設立時數,並不像室內停車場有進、出場刷卡之機制,民眾常因無法判斷所需停車時間而溢繳金額,溢繳後根本無法退款,初步概算一年市府可能溢收停車費接近上千萬!今日(11/16)李建昌、黃向羣、許淑華三位議員針對路邊停車等問題召開記者會爲民眾請命,要求停管處正視此問題。

    三位議員質疑台北停管處,雖然交通部在民國90年間就依消費者保護法訂定停車場租用定型化契約,明文規定未逾第一小時停車仍以一小時停車費計算,但超過一小時後,時間未超過卅分鐘,以半小時計算,停車場業者必須按照規定收費。若停車收費採取進場預繳措施,但車輛停放只要未超過預繳停車時間,業者都必須「無條件」退還多繳的費用。

但若是依照該定型化契約之精神來檢視路邊停車收費狀況,目前使用悠遊卡預繳付費,也可能出現預繳費用遠超過停放時間,三位議員痛批停管處同樣「違法」超收的情況

李建昌議員說明市政府為了更方便及多元之路邊停車繳費方式,開創讓民眾使用悠遊卡付費,且使用悠遊卡支付路邊停車費,可自行依預估停車時間,且可享有減價10元之優惠,付費方式亦不受傳統人工開單需以1小時為計費單位之限制。但悠遊卡的路邊停車採取預先付款方式,也就是類似以前投幣一樣,想停多就刷多久,先用按鈕決定要停放的時間(如半小時或1~3小時等),再用悠遊卡刷一下就完成扣款,就算提早將車開走也不會退錢,也導致部份溢繳民眾事情處理完畢後,寧願在那耗時間,也不願讓出停車位;相反的民眾若預繳少刷超過幾分鐘,一旦遇到收費員巡查,一開單即是一小時,即須補繳一小時停車費用,停車費少補多不退,實在相當不合理!

黃向羣議員表示一般民眾使用悠遊卡付費,除了為了省錢外,更是為了避免日後繳費之麻煩,所以才會採用悠遊卡付費,但要去預估時間之設定是很難掌握和判斷。設多就會溢繳,設少還會接獲補單繳費,不但須到便利超商補繳,更有可能因為忘記繳交而收到罰單,這樣的系統一點都不人性化!不便民!又如何能鼓勵民眾多多使用悠游卡付停車費呢?且從台北市停管處之資料顯示,目前台北市有3000格停車位可使用悠遊卡刷卡付費,其1-10月的統計數據,每日每具營收大約僅77元,顯現民眾根本對這種吃錢刷卡機興趣缺缺!以成本效益來來看,每台悠遊卡機每月營收大約2000左右,若先扣除每台刷卡機租金每月790元,且停管處還須派收費員巡查,淨收入了了無幾,這根本看不出悠遊卡刷卡機的效益在那?

許淑華議員進一步指出依照台北市假日不收費的狀況來計算,每個月大約有25天停車必須付費停車,每部機器每天保守估計只要超收十元,每個月台北市就溢收七十五萬元,一年即會溢收九百萬,這筆數字相當大!而且民眾一旦溢繳,根本很難提出證明,只能摸摸鼻子走人,並無法透過其他管道或是救濟的方式追討回溢繳之費用,這筆費用即平白的進入市庫。觀看悠遊卡刷卡機制,這些年運用在捷運或是市內停車場其實相當成熟,進場、入場之機制,不但方便計算民眾停放的時間,更精確計算停車費用,如此一來不會少收,亦不會溢繳,才是便民之舉!

目前民生艱困,所有物品都在漲價,民眾所賺的都是血汗錢,相當辛苦!身為首善之區的台北市更應該替民眾著想,在路邊悠遊卡計時器系統有瑕疵時,理應迅速檢討更換系統,而不是放任機器吃錢。最後,三位議員希望系統能儘速更換,帶給台北市民更多的便利,亦促進市府與民眾更多的效益!

    台北市停管處96年每月營收統計數據

月份

當月營收

錶具數量

每月每具營收

工作天數

1

6,169,940

3,000

79

26

2

3,848,732

3,000

80

16

3

6,343,948

3,000

78

27

4

5,168,460

3,000

78

22

5

6,303,280

3,000

78

27

6

5,246,810

3,000

76

23

7

5,752,070

3,000

74

26

8

5,701,900

3,000

73

26

9

4,677,980

3,000

74

21

10

5,563,660

3,000

74

25

96年11月16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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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日前傳出市政府主辦的台北藝術節主視覺LOGO可能涉及抄襲日本著名設計師勝井三雄的作品後,今日台北市議員李建昌、許淑華及黃向羣也揭發台北市政府目前大力推動的「幸福+專案」贈送民眾的福袋禮品,竟然也抄襲國外設計大師的作品?三位議員痛批,市政府活動接連發生抄襲國外設計的作品,難道是郝市府只會抄襲?沒有好創意嗎?

黃向羣議員表示,郝市長及民政局黃呂局長上任之後大力推動的「幸福+專案」,準備了五類的福袋要送給出生、死亡、離婚、結婚及遷入的台北市民。福袋內裝了禮品及相關說明,市民辦理遷入登記時,市府會贈送一組禮品「笑口常開湯匙叉子組」,其與德國著名餐具設計師Hans Gabriel Schroll創造出來的Friends Forever系列作品相似度幾乎高達百分百,這組經過設計的餐具在國外價格約兩百元,台北市政府採購的只需50元。台北市民政局黃呂局長曾經信誓旦旦表示這個專案對市民有多大的助益,連郝市長也曾參加這個政策的宣傳記者會,但是卻送出可能抄襲國外名家作品的禮品給市民,令人汗顏!而根據民政局提供的資料,「台北好生活篇」福袋從今年8月實施到今年10月,已經送出了4350組,市政府將涉嫌抄襲的禮品送給新遷入台北市的民眾當見面禮,簡直是不尊重台北的新住民,也是丟盡台北市民的臉。

另外,李建昌議員也指出民政局所贈送之物品不切實際,舉例來說離婚登記所贈仿魔蛋娃娃系列之盆栽,竟以『自由重生』之意來形容離婚,實不貼切、不適宜!且培育盆栽需離婚者每天花時間保持蛋內濕潤,難免使離婚者觸物傷情,不斷地碰觸傷口,提醒離婚之事實,根本無助平復心情;萬一盆栽有瑕疵未長出綠色幼苗,是否反而造成離婚者心情更低落呢?根本無法達到關懷之用意。同時,整個福袋設計從裡至外一點都不環保,提袋品質完全是塑膠製品,禮品包裝又過多,連郝市長的關懷卡竟然也用塑膠袋包裝,在全球都在邁向節能環保回收再利用之時,三位議員也質疑曾身為環保署署長的郝市長對市府送禮使用過度塑膠包裝作何感想?

再者,許淑華議員也對民政局執行的『幸福A+專案』福袋中皆有一本『台北幸福人手冊』提供錯誤資訊表示不滿,『寶貝篇』手冊第40頁載明台北市已經有『台北市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自治條例』,但有民眾以此條文向向公司爭取哺乳室時,才發現該自治條例尚未立法通過,日前才剛送至議會,市府竟然以錯誤的資訊來歌頌台北市率先成為台灣第一個『哺乳親善』的一流城市,讓民眾誤信而爭取自己權益,實在不該!也不禁令人起疑這些與切身相關實用資訊正確性在那?何者為真?

最後三位議員要求台北市政府民政局黃呂局長,應該為送給市民抄襲他人創意的禮品、提供過度包裝的福袋以及錯誤資訊的台北幸福人手冊,公開向全體市民道歉,同時有抄襲嫌疑的禮品應該儘速由市府政風處進行調查是否有人謀不臧的問題,並且全面進行回收!

96年11月7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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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組織結構改變以小家庭為主流的架構,產婦坐月子、嬰兒托育就成了一項重要的問題,如何選擇一個適合自己且價格合理的坐月子方式,對於小家庭而言是一門大課題,但因應坊間越來越多的坐月子型態,大部分的民眾面對坐月子這個課題還是相當傷腦筋!去年一月萬華永越健康管理中心違法經營產後護理中心,衛生局表明要介入輔導,但如今合法名單中尚無『永越』相關之資料,令人懷疑衛生局積極輔導有效管理的決心在那?今日(10/1)李建昌議員將針對此問題在警政衛生質詢中,與衛生局共同討論相關之規範。

    李建昌議員表示目前民眾仍然無法辨別坐月子中心與產後護理中心之差異,對於『產後護理中心』一詞相當陌生,其實在近年來政府為了規範坊間業者,規定產後護理中心才能提供產後未滿兩個月及出生未滿兩個月之嬰兒出院後之照護業務,而大家所說的月子中心只能提供產婦膳食及住宿,目前僅有產後護理中心受到法之規範,至於月子中心並不受衛生署及在地衛生局之管轄。而產後護理之家每個月花費動輒十幾萬,些許護理中心更因位置與環境的關係收費更高達20幾萬,而依據台北市95年之公告產後護理機構每日收費不可超過5,500元,其收費包含診療費、護理費、每日住房費(母親床及嬰兒床)、每日餐費、嬰兒尿布及產婦墊。如果另外加收以上費用或超過上線金額則屬違規。坊間護理中心有時住宿費用即高達5,500,更有高達8,500之房間費用,嬰兒照護費用、餐費等尚須另計,完全並未依照衛生局公告實施,民眾仍趨之若鶩。衛生局應該檢討5,500之價位是否合理?如果適宜,應加強輔導收費過高之產後護理中心。

李建昌議員提出台北市每月近有一千八百名之新生兒出生,合法之產後護理之家僅有300多個床位,不到出生率的兩成,也演變成婦女一旦懷孕即需預約產後護理之家,否則生產時將面臨無床位之窘境。尤其聯合醫院的產後護理之家因為價格便宜,醫療設備、醫生素質又好,許多產婦更需要提前預約,但日前接到民眾反應婦幼醫院僅有14張床位,醫院更規定僅能在此生產的產婦才可入住,其因此捨棄其他醫院選擇在婦幼醫院生產,但是預約後並無法確認是否有床位,竟有護士提議可自費等待產後護理之家之床位,這無異變相經營,聯合醫院應該針對此狀況加以檢討,是否產後護理之家床位不足之狀況?且目前診所或是醫院皆可讓產婦自費住院,甚至獨立托嬰,衛生局應該加強稽查與輔導,以保障產婦與嬰兒之權利。另外後護理之家入住大都為抵抗力較差的孕婦及嬰兒,有鑑於8-9月間在高雄發生嬰幼兒猝死於產後護理中心,母親哺乳不慎傳染紅眼症病毒給嬰兒之狀況,衛生局更應該針對此狀況提出一套因應措施,對於產後護理中心環境、餐飲衛生檢查更加謹慎外,也更應該加強輔導業者如何防疫?

李建昌議員進一步表示坊間月子餐業者眾多,每個月要價3200060000元不等,民眾很難選擇,僅能依口耳相傳經驗談,口味的試吃、DM內容為判斷,但大部分DM皆表示依照個人體質調配,看不出差別在那?且各家業者不斷推出營養品補充體力,項目十分繁多,民眾根本無所適從。而衛生局的網站中根本無從查閱各業者食品稽查之記錄,調閱資料後更發現衛生局普查及稽查列管僅為八家,與坊間20幾家經營之業者落差甚大,且也部分當紅月子餐業者並未在稽查列管中,不禁令人擔心這樣的稽查列管效益在那?產婦之衛生食品是否真的安全?

從以前至今坐月子一直是國人相當重視的一部份,雖然生育率一直下降,但是現代人對此需求越來越多,各式的坐月子方式也紛紛興起,立法規範無法跟上現狀,李建昌議員表示首善之都的台北市政府更應重視坐月子這塊領域,好好深思檢討,積極輔導稽查相關業者,並將相關知識、資訊公開讓民眾瞭解,如此一來才可以更積極保護產婦及嬰兒。

96年10月23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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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泓公司當初(92)不惜以巨額標下捷運系統車站及車廂廣告標案,但隨著其公司財務狀況日漸不佳,跳票事件頻傳,再也無法負擔此巨額的租金,卻以捷運公司於台北車站及忠孝復興車站增設月台門之事由,宣稱其嚴重影響其公司廣告經營與收益,並要求市府提前終止契約,未料郝市長竟迅速批示,無顧解約後將造成重大之影響,今日(10/18)李建昌、徐佳青兩位議員召開記者會將要求市府、捷運公司針對割地賠款、圖利柏泓廣告公司乙事說清楚、講明白

  李建昌議員指出柏泓公司於7/9發函,以台北車站與忠孝復興車站增設月台門,嚴重影響廣告收益,要求依民法之情事變更提前解約,未料郝市長竟護航柏泓公司迅速於8/2正式解約。令人不解的是捷運廣告包含淡水線、土城、板南線及木柵線之電漿電視、車站布幔、璧貼、燈箱及車廂廣告部分,並非只有台北車站與忠孝復興站月台之燈箱廣告,嚴格來說月台之燈箱廣告只占契約的一小部分,況且捷運公司也應其要求收回版面及減少價金,為何還有影響其收入甚鉅之情事?郝市長竟完全無顧市府權益,全力護航柏泓廣告公司,不但解除了柏泓廣告可能因繳交不出租金違約之危機,替其省下鉅額違約賠償金(依決標價計算兩個月租金,130,330,000),更化解若違約解標後,未來一年皆不能再投標市府任何工程之可能。市府在這解約過程中,並未有任何收益,不但割地又賠款,讓柏泓廣告全身而退,令人不禁懷疑有官商勾結、圖利柏泓廣告公司之嫌。

徐佳青議員表示依據契約之精神,柏泓廣告公司應於契約解除後,將所有車站及車廂廣告回復原狀,並與捷運公司進行驗收點交。但八月至今無廣告商的空窗期,捷運各站商業廣告亦未下架(至今只上刊公益宣傳廣告12),由此可知柏泓廣告解約後,並未將市府財產回復原狀,而捷運公司不但未積極要求柏泓公司作為,更以燈箱部分招商不理想,更換金額過鉅,爲了維護車站照明、旅客安全及車站景觀為由,繼續維持商業燈箱廣告,並且在各廣告物上依舊張貼著「OmniAd-27022699」也就是柏泓公司的LOGO和聯絡電話。不禁令人提出合理的懷疑,此部分的商業廣告租金是否已先由柏泓公司收取?名義上行解約之名,暗地由柏泓在不支付租金狀況下,繼續收取廣告租金。若無,只要捷運廣告一天不標出去,這些企業主免費天天賺廣告費,市府卻大失血,捷運公司至今已經兩個月卻無任何因應措施與政策,完全是行政怠惰!

李建昌議員表示解約後捷運公司雖積極招標,可能是底標過高、廣告市場的萎縮,從8/7開始至9/27流標六次,市府也因此少賺了一億三千多萬的廣告費用(89月租金收入)。連續六次的流標,捷運公司意想天開將台北車站與忠孝復興站獨立挑出,切割為六個部分進行短期招標,雖然狗急跳牆單賣大車站,但仍舊只標出兩部分,其餘部分繼續流標、招標,整個招標過程至今已流標八次。由此可見捷運公司廣告操作手法相當外行,不但沒有廣告行銷的觀念,只想快一點將大點賣出,增加收入,試圖掩蓋郝市府圖利柏泓之嫌,更完全忽略各小點的廣告未來招標之困難,若各點及車箱等廣告一日不招標出去,市府將會繼續短收廣告費用,屆時勢必反應在歲入預算中。

徐佳青議員更指出捷運廣告之燈箱部分應於每個月定期維護及檢查,但調閱捷運公司961-10月之維護檢查狀況,卻意外發現檢查報告僅至解約前,解約之後完全沒有定期維護檢查之相關報告,令人不禁捏把冷汗,萬一捷運燈箱廣告漏電出了意外,捷運公司負的起責任嗎?而關於捷運廣告硬體防災之檢查更為離譜,竟以解約前因無颱風來襲,故未有任何檢查為回覆。防災檢查應該是在災害未發生前防範,而非在災害來臨時才作為,且解約後至今,最少有兩次颱風影響台北市,試問颱風來襲,捷運公司有為防災之檢查嗎?如此漠視乘車環境之安全,根本是陷所有乘車民眾於危險中;無獨有偶地,近來園丁鞋流行使得民眾進出捷運常被電扶梯夾傷,捷運公司也製作了立牌和廣播系統宣導,但是卻要求保全人員以舉牌或者是直接放置在不顯眼處,乘客使用的出入口看板卻依舊掛著過期的商業廣告,這種作法和心態充分顯現出政商勾結、犧牲百姓的「山頭」文化。

郝市府護航如此惡劣廠商,只為了讓柏泓全身而退,卻未有任何因應措施,造成市庫短收,台北『郝』醜,更讓每天100萬人次的捷運乘客陷於不安全的乘車環境中,李建昌、徐佳青議員在此提醒郝市長不要只為了圖利廠商,犧牲了整個台北市民,並且強烈的要求郝市長爲割地賠款、圖利廠商之事負起全責,給台北市民一個合理滿意的交代!

 

※招標時間與狀況

次數

投標時間

開標狀況

1

8/7

未有廠商投標

2

8/16

廠商投標金額未達底標廢標

3

8/28

廠商投標金額未達底標廢標

4

9/6

廠商投標金額未達底標廢標

5

9/14

廠商投標金額未達底標廢標

6

9/27

廠商投標金額未達底標廢標

7

10/5

短期非為六標廣告招標,只標出忠孝復興燈箱-木柵線大廳及月台與忠孝復興站燈箱-板南線通往木柵線區域

8

10/16

繼續進行六標所剩之四標短期招標,皆為流標或廢標

9

10/24

繼續進行六標所剩之四標短期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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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李慶華指控行政院以聘任政務顧問之名,在地方進行綁樁,行政院昨日將聘任名單公布上網,一共81位。台北市議員李建昌、許淑華及黃向羣今日指出郝龍斌市長就任未滿一年,就以廣納各方建言之名,聘有529位市政顧問,人數是行政院的6.5倍,每年更恐需花費高達千萬元經費,難保不是為明年總統及立委選舉綁樁?

三位議員指出,根據市政府提供的市政顧問名單529位中,其中有13為屬於國民黨黨工,上自副主席詹春柏,下至台北市各區黨部及民眾服務社主委、理事長等,三位議員怒責市政顧問由台北市政府發出聘書,就是市政府公器,但是郝市長恣意聘請國民黨黨工擔任市政府的市政顧問,綁樁之惡劣,莫此為甚!

三位議員質疑,市政顧問團日漸膨脹,從馬英九時代的451位到郝龍斌現今聘任的529位,已經增加約70位!而根據今年二月份郝市長核定『台北市政府學者專家市政顧問實施計畫』,市政顧問雖為無給職,但卻可支領出席費,市政顧問依規定每月開會一次,依規定出席費為為2,000元,若以目前529位市政顧問計算,市府每月支出的出席費高達105萬元,而平均一年出席費就要高達1270萬元,以529位市政顧問計,至郝市長任期結束,光是市政顧問團出席費至少花費公帑4126萬元。

三位議員痛批,郝市長管轄的台北市不論是面積、人口、機關及公務員數都不比行政院,市政顧問人數卻是政務顧問的6.5倍,難道郝市長這麼無能嗎?此外,市政顧問團名單市府並未主動對外或在網站上公開公布,是否其中有不可告人之密?又每年花費公帑上千萬元支付出席費,是否真有效果?三位議員要求市府應為此需提出說明,此外,對於市府以市府公器名義聘任國民黨黨工擔任市政顧問之舉,三位議員認為非常不宜,疑有為明年選舉綁樁之嫌,要求市府立即檢討!

96年10月16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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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李建昌、許淑華及黃向羣針對近兩週來,基隆市、台北縣發生學童紅眼症大流行一事在議會提出質詢,據教育局統計了解,目前台北市各級學校通報病例數已有491件,教育局應該對於台北市各級學校的應變狀況進行關心!

 

三位議員表示,SARS當年都可以從中國藉由香港傳至台灣來,進而在台灣造成傳染,而根據新聞報導,光是基隆市即有高達將近四千人的病例,台北縣、基隆市與台北市都屬大台北生活圈,居民每天相互往來密切,台北、基隆距離何等相近,台北市政府應該提高警覺。 

三位議員指出,根據教育局統計,台北市目前各級學校通報病例491件中,其中國小部分高達397件佔8成,其餘國中部分有57件,高中部分有25件,而幼稚園則有24件。 

三位議員質疑,教育部已經行文教育局轉知各級學校應該對學生宣導多洗手、注重衛生的紅眼症預防政策,但是根據私下訪查多個國小家長,大多知道紅眼症流行,卻不知道學校有宣導學生預防紅眼症,顯然各級學校可能未能確實重視此一命令。 

三位議員表示,由於北北基同屬一生活圈,居民生活往來互動密切,教育局應該嚴加注意台北市各級學校是否發生群聚感染跡象。此外,對於教育部請教育局轉知要求各校宣導的紅眼症預防措施,教育局除應該要求各級學校確實履行各項紅眼症的預防措施外,三位議員也要求,必要時,更應該要求如果各國小在每節下課宣導小朋友洗手衛生事宜,甚至有強制洗手等措施。

96年10月13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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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外界關心台北市文化基金會經營管理台北小巨蛋之爭議,台北市議員李建昌、許淑華及黃向群今日(10/12)於議會質詢時抨擊,台北市文化基金會(簡稱文化基金會)已淪為文化局長李永萍個人禁臠,任用私人、安插前國會助理的避風港,郝市長如不立即重視此一問題,日後該基金會的預算、人事及發包案將成為不受議會監督的影子文化局、怪獸文化局!

近來,三位議員已經數次對於文化基金會參與小巨蛋部分場館經營疑義甚大!但文化局仍然對外表示文化基金會「市府多位局處首長兼任文化基金會董事,對於基金會監督自是毫無問題。」、「市府可透過預算審查、市政質詢及其他管道進行監督。」,三位議員批評上述說法是不是曲解法令就是扭曲事實!三位議員質疑基金會章程中只有規定董事由市府遴選,但並未明文訂出董事一定要由市府局處首長出任,若市府將15席董事均遴選非市府官員出任,請問議會如何透過質詢監督?

此外,由於基金會人事不受政府人事法令限制,也成為李永萍任用私人最佳避風港,三位議員質疑,李永萍擔任執行長時,基金會人事任用也從「執行長報請董事長任免」改為「執行長任免後報告董事長」,讓李永萍執行長大大擴權,掌握基金會人事,更即任命擔任立委時期的辦公室主任邱正生擔任基金會副執行長。又文化局對外說基金會一切資訊公開透明,但是經查基金會沒有公開網站,何來公開資訊的管道?目前聘用的職員從何管道得知用人訊息?此外,新進職員有一名張姓職員曾經擔任李永萍立委的助理,另有一名黃姓職員也是親民黨立院黨團助理,三位議員批評,人事由李永萍任免,又任用之前的下屬,難道不是任用私人?安插助理?

再者,文化基金會明年預算高的嚇人,根據預算書記載文化局本預算97年度逕予捐助單一的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的部分便高達12筆,總金額1.28億元,創下紀錄,而這1.28億元的捐助款佔文化局全年獎補助預算2.61億元的一半,恐怕對於一般民間藝文團體發生嚴重排擠,而原本諸多屬於讓民間藝文團體參與招標來承辦的節慶活動,明年開始變成就由李永萍指定文化基金會直接接辦(詳見附表一),三位議員也置疑,如此一來,文化基金會變成李永萍的白手套,日後各項節慶活動只需透過文化基金會轉包,根本就不受採購法限制,議會也難以監督,難保不會遭有心人利用為利益輸送的管道?而李局長此一措施,不但未能替市府節省經費,文化局將各項場館及節慶活動委託文化基金會經營辦理之後,市府支出費用反而更高,總計比原本辦理費用高出1620萬!

三位議員表示,根據財政局跟文化基金會簽訂的契約內容,工作計畫書(含用人及財務計畫)要由文化基金會送財政局同意後才算數,但是截至目前,財政局尚未收到文化基金會送的工作計畫書,三位請問財政局,文化基金會可以不依契約行事嗎?還是因為基金會董事長是副市長吳秀光、執行長地下市長李永萍,所以財政局就被吃定了?

三位議員奉勸郝市長,李永萍任用私人安插助理事證明確,應該立即查辦,文化基金會屬性未明,不應該輕易就讓李永萍逕予指定文化基金會包山包海,文化基金會未來將控制文化局的預算近25%,令人吃驚,更難保有心人士不會利用此一管道五鬼搬運市府公帑,郝市長如不立即正視此一問題,未來文化基金會將成影子文化局、怪獸文化局!

96年10月12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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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都市化所造成人群關係淡薄、頂客家庭的大量出現、單身貴族的盛行,乃至獨居老人現象的普遍存在,許多人將情感繫於寵物,甚至將寵物視同『子女』或『家庭一份子』,對於寵物的照料與愛護是更甚以往,近年來飼主針對寵物食方面日趨注意,但市面上品牌眾多、琳瑯滿目,雖然來源進口處大都來於美、日、泰、澳洲等地,但亦有不少混有大陸走私,令人擔心寵物『吃』出問題怎麼辦﹖今日(10/1)李建昌、黃向羣、許淑華三位議員針對此問題召開記者會爲寵物請命,邀請相關單位共同討論寵物食品之規範。

 

    黃向羣議員表示寵物食品安全根本無法、無單位可管,目前規範食品安全的法規有『食品衛生管理法』與『飼料管理辦法』,但『食品衛生管理法』是針對人所食用之部分規定;而『飼料管理辦法』係針對家畜、家禽、水產類動物{亦即經濟類動物}規範,皆非針對貓、狗等寵物。而目前政府機關經濟部所負責的是寵物飼料的加工製造,防檢局係稽查出口到國外的寵物飼料,農委會亦只是針對犬貓食品之輸入檢疫,並未有一套針對市面上寵物食品加以規範,只能在遇到問題見招拆招的湊出臨時辦法。倘若真有寵物吃出問題,也僅能依照民法之規定(第184條及第196條)或是『消費者保護法』以金錢估計寵物價值、醫療費用或是其他附帶費用來求償,可以說完全漠視飼主與動物長久之情感。

 

許淑華議員查訪中發現寵物品大都來自於美、日、泰、澳洲等地,尤其以日本產品居多,且這些產品包裝及成分說明大部分皆以外文呈現,並無中文說明,對於不識外文的消費者來說,完全無法判斷內容物成分、產地、製造與保存日期等,僅能看圖說故事猜測內容。且其中為數不少的產品標榜減肥功效,更以美白牙齒、尿液除臭等等療效來吸引飼主購買,飼主也無門確認這些療效是真是假?雖然95年起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寵物食品可依『商品標示法』來管理,但以台北市商管處為例,9596年度寵物飼料違反商品標示47件中,有七件為民眾檢舉,其餘皆因其他縣市發現違規,製造商屬台北市管轄轉介而來,主管機關並未主動積極抽查商品,且依商標法處理係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才開始罰緩,且罰鍰過低,對這些標示不清產品並未有喝阻之效果,無法真正保護寵物食品安全。

 

李建昌議員更指出有部分日文包裝之產品,仔細一看產地竟是中國,令人不得不質疑廠商以日文企圖混淆矇騙消費者。依據農委會紀錄進口來自於中國大陸之供零售貓狗食品之最後一次紀錄是在94年,95年之後並無任何進口之相關證明,但是市面上卻有從大陸走私未經檢疫的寵物食品仿充日貨上市之狀況,對於防疫上無異是一個大漏洞。猶記今年年初調查局破獲大宗的大陸走私黑心狗食『香味焙煎』產品等,該產品在農委會檢驗報告中含有重金屬之成分,寵物食品含有重金屬雖然含量不高,但長期使用下仍有致寵物引起腎衰竭等疾病之可能,不禁令人擔心大陸黑心寵物食品對寵物生命之威脅、危害有多大!

 

雖然目前中央雖無法可以直接規範寵物食品,但李建昌、黃向羣、許淑華議員三位議表示身為首善之都的台北市政府更應重視動物之生命,對保護寵物之處理上應更積極,而非將權責完全推諉給中央,被動的不作為,市政府應有所擔當依權責責定單一窗口處理寵物食品問題,並盡速訂定台北市單行法規,以維護寵物所應享有之權益。

96年10月1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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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李建昌、許淑華及黃向群今日(10/01)進行財建部門質詢時表示,今年4月初,他們已經指出市府當時並沒有向國際園藝生產者協會(AIPH)詳細說明將花博舉辦地點從關渡改到圓山的實際理由,而市府當時對外表示更換地點已獲得AIPH同意經調查也並非事實。三位議員當時便呼籲郝市府勿成國際詐騙集團!沒想到,市府日前赴英國參與AIPH秋季年會所提出的簡報資料還是處處灌水,有意圖瞞騙AIPH之嫌。

三位議員進一步說明,市府今年9月初向AIPH簡報的資料中總共有「四大灌水」,分別是「市府花博預算灌水」、「土地取得成本灌水」、「花博展場面積灌水」及「花博參觀人數灌水」分述如下:

 

灌水一:「市府花博預算灌水」,市府給AIPH的資料中,與花博會有關的預算,市府一共編列了將近82億元,分別「建設局花博會預算49.7億元」外,還有「市府各局處支援花博會預算的共1.9億元」以及「與花博會有關的部分活化淡水河的預算30億元」,是讓AIPH誤以為市府投入比在關渡展場71億元還要多11億元的預算經費,事實上卻是大幅灌水將近30億元!!特別是「與花博會有關的部分活化淡水河預算」24筆預算共30億元,與花博幾乎可說關係不大,都是原本郝市長的活化淡水河政見,不論有沒有主辦花博都必須辦理的,但市府竟然曲解預算編列原意,都是市府硬是牽強說明與淡水河有關!

 

灌水二:「土地取得成本灌水」,簡報中提的標題為「Higher Land Cost at Yuanshan Area」,而內文裡面提到原來規劃的場地(關渡)的土地取得成本大約189億元,而圓山地區是223億元。事實上改到圓山地區正是因為其具有免徵收、免還評才,但卻以當地土地現值計算成本,事實上這223億元也不是市府當初取得的土地成本,以中山足球場為例,前身是圓山棒球場,在1923年由日據時代的日本總督府建造,市府在取得這塊土地上一毛錢沒出過,這種計算方是就是在誤導AIPH委員!

 

灌水三:「花博展場面積灌水」,根據市府花博網站上面的初步構想,花博展場的面積約72.8公頃,但是提供給AIPH行銷委員會的書面報告資料中,提到圓山展場整體四個公園(圓山公園、台北雕塑公園、新生公園、大佳河濱公園)面積達到 91.8公頃,臺北花博會網站上公布的72.8公頃,面積一下多了19公頃,與之前對外公佈的面積完全不同,但是市府又表示91.8公頃的面積並沒有定案,可能隨是會改變,換言之,市府恐怕只是想藉「展場從關渡改成圓山,面積會變更大」的假象來博取AIPH同意改改變展場!

 

灌水四:「花博參觀人數灌水」,根據市府向簡報的資料,整個六個月展期估計約吸引國北部觀光客420萬人次,中南部觀光客150萬人次,及國外觀光客30萬人次。但是細算台北市政府的每年旅客人數資料,以台北市著名的幾個觀光景點來說,95年度全年國內外旅客參觀人次為:國父紀念館278萬人次、龍山寺236萬人次、陽明山223萬人次、故宮199萬人次、動物園183萬人次、101大樓119萬人次,就連最近市府認為營運良好的貓空纜車,三個月有100萬的搭乘人次,由上可知,在台北市政府常年辦理各式觀光節慶文化的活動狀況下,台北任何一個景點半年的參訪人次維持在136萬~60萬人次之間,距離市府估計的600萬人次差距極大,同時臺北花博舉辦期間又夾在2010上海市博會及與臺北花博同等級2011西安花博,綜上,市府要吸引到原訂的600萬人次,令人質疑!

 

此外,根據AIPH的規定,『主辦國必須在開展日三年以前保證。展覽期間,對於參展國的「通關檢疫」絕對禮遇,絕對不會因為「衛生檢疫手續」而影響參展的時間作業!』依據台北市自訂期程,2007101日就應該由檢疫機關宣布,但是洽詢農委會後,農委會表示台北市政府至今未針對此事向農委會防檢局洽談。如此一來,只怕到時市府承諾的「通關檢疫」絕對禮遇會出問題。

三位議員表示,市府這次對AIPH的簡報內容灌水連連,無非是為了合理化更換展場地點的理由,藉此讓AIPH認為市府極具誠意舉辦花博會,也同時為馬前市長的錯誤決策做出掩飾!三位議員強調,市府如果在這樣持續灌水,以不切實的內容提供給AIPH,難保那天不會穿幫,造成國際笑話,市府恐怕也會被認為是國際詐騙集團。


 

附表:向AIPH簡報的四大灌水

 

事實

AIPH簡報

原因

市府花博預算灌水

50億元

81億元

將淡水河活動預算30億元一併灌入

土地取得成本灌水

220億元

以中山足球場為例,根本市府從沒出過一毛錢

花博展場面積灌水

72.8公頃

91.8公頃

市府花博網站公告面積為72.8公頃。

花博參觀人數灌水

恐怕僅有500萬不到

600萬人次

以台北市著名觀光景點推估及同時中國便有兩大博覽會前後夾擊。

96年10月1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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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李建昌、許淑華及黃向群今日(9/29)於郝龍斌市長進行施政報告時抨擊,市府團隊妄稱台北市文化基金會(簡稱文化基金會)是所謂的「公設財團法人」,進而逕予指定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參與經營管理臺北小巨蛋一事屬於違法作為,三位議員要求台北市政府即日起應該立刻禁止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參與臺北小巨蛋任何經營管理業務。

三位議員進一步質疑台文化基金會本身預、決算不需送議會,人事任用在不公開的狀況下,已經非常低調的用市府預算聘用了12名職員,根本不受公家機關人事任用約聘相關法規約束,由上可見,議會對於前述市府的作為毫無監督空間,文化基金會恐怕淪為特定局處首長私相授受的工具,利益輸送的白手套!

台北市政府妄稱因為市府出資文化基金會之基金比例超過一半(51.03%);又基金會董事由市府遴選,因此性質可類比市府投資之設立之公營事業,視為「公設財團法人」。三位議員表示市府的說法嚴重曲解法令,事實上,文化基金會是依據民法登記成立的財團法人,本質上是屬於私法人。遍查目前我國現行法律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公設財團法人」,而在審計部的實務上認定也僅傾向需依據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特別法或設置條例而設立的財團法人,才有近似公法人的性質。而假若真如葉慶元主委所言,文化基金會性質與海基會一樣,這種比擬更是不倫不類,三位議員請問郝市長,海基會董事長跟秘書長都至立法院備詢,未來文化基金會的董事長、執行長不論是否市府官員出任,是否都要來議會為文化基金會備詢?因此市府將文化基金會定位成具有公法人性質的非營利公設財團法人,根本就是曲解法令,迴避議會監督。

三位議員更批評市府選擇性的適用法令,市府居然引用促參法53條接管小巨蛋,但是市府僅引用一半,為何不引用促參法促參法第53條授權訂定的「民間參與運動設施接管營運辦法」第二條,主辦機關為強制接管營運委託第三人為接管人,其甄選程序準用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市府竟然逕予指定文化基金會管理台北小巨蛋,這種作為簡直是知法玩法,違法亂紀。

96年9月29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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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由公家設立監視器的密度之高恐怕高居世界第一,但是前市長 馬英九 先生住宅附近監視器高達22組,其密度是台北市平均密度的10倍不止,這恐怕才是馬英九老愛提的「台北第一、台灣第一」。台北市議員李建昌、許淑華與黃向羣今日召開記者會揭露這個令人吃驚的現象。

根據台北市警局先前的書面答覆,台北市警察局是依據警政署「警政精進方案建構治安要點監錄系統」計畫自行地點建置裝設監錄系統,交由文山二分局辦理。但在馬前市長卸任前2個月(951023日 )才正式啟用,保固到98111日 。李建昌抨擊,台北市警局有什麼理由要幫一位任期剩下2個月的市長裝設可以使用長達三年的監視系統?這明顯是一件大拍「馬」屁的作為!

黃向羣諷刺馬英九老愛彰顯自己不用特權,說嘴卸任市長已是一介平民,然而日前卸任後仍使用隨扈就已不守承諾,現在住宅周遭竟有高達22組監視器,這像是一介平民的住宅嗎?根據統計,目前全台北市總共有13445組監視器因此台北市平均每一平方公里就有將近50組的監視器,但馬英九周遭約0.05平方公里就有高達22組監視器,是台北市公用監視器平均設置密度將近10倍!更遑論馬市長家門口的就有8組監視器,這樣的設置密度簡直媲美「楚門的世界」跟「全民公敵」的場景。

根據清查結果可知目前台北市公家設置的13445組監視系統中,但由警察局設立的僅有1467組,許淑華批評這1467組監視器目的是要維護台北市262萬市民的安全,但是其中去年下半年由文山二分局新設立的18組監視器,卻有4組是設置在 馬英九 先生居住區域!事實上,如果以警設監視器目前共1467組計算,每1800位市民才能分享一組警設監視器,但是馬前市長自己一人卻獨享4組,台北市警局為了保護這位卸任市長,真是設下天羅地網。

三位議員認為,市警局應該要對外說明,為何馬英九謝人前兩個月才啟用這組監視器?為何設置理由是治安死角?難道馬英九家住宅附近經常發生犯罪事件嗎?如果警察局不能提供合理的說明,那顯然又是馬特權、拍馬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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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有民眾向李建昌議員反應行駛山區小型公車相當老舊破爛,又常『秀逗』在半山腰,且大部分搭乘者大都為老人與小孩,對於這些民眾的安全有相當大的危險!今日(4/20)交通教育部門質詢時,李建昌議員將請交通局長檢討山區小型公車之相關規定!

 

    李建昌議員指出目前全台北市山區小型公車總共有六十七部,分別由東南、大南、首都客運三家經營,其中東南客運車輛三十四輛車數中,有二十輛即將於今年六月行駛滿八年,且根據台北市交通局函定車齡滿八年應汰換,交通局應針對東南客運此二十輛車嚴密監控,讓此二十部車得以如期汰換。再者,山區路況卑劣於市區,車輛的損耗相當大,交通局對於行駛山區車齡的考量應縮短為五年,且定期維護保養,以符公共利益及交通安全考量!

 

    根據9395年台北市聯營公車營運服務指標評鑑結果統計表來看,東南客運營運總是敬陪末座,甚至於95年第一期還一度被評鑑為丙等,實在無法相信營運狀況如此差的公司竟可獲得山區小型公車經營權,由此可見,交通局根本就是致山區人民的權益於不顧!在此,李建昌議員要求交通局近期內重新檢討山區小型公車之經營,應再仔細謹慎嚴選經營公司,以維民眾權益。

 

    李建昌議員指出目前全國僅有台中市將公車之汰舊換新明文訂於自治條例內,而且台中市自治條例訂立之說明係依據台北市規定公車車齡不得逾八年為考量,反觀台北市自治法規卻無此規定,交通局只是以內部函令台北市營運公車逾八年應汰換,且逾八年未汰換亦僅吊扣逾齡車輛之牌照之20%三個月,待逾期滿一年九個月後才吊扣所有逾齡之牌照,並為撤銷等值之營運路線,這種懲處實在很難讓公車業者有所警惕。

 

    山區小型公車雖然載客量不大,但長期行駛山區損耗相當大,由台灣山區事故來看,若車輛無定期維護與保養,一旦發生狀況情況都相當嚴重,且台北市山區小型公車搭乘者大都為老人跟小孩,其應變力又較一般人差,令人很難想像發生意外的情況!最後,李建昌議員強烈要求交通局應儘速訂立法規明確規範公車車齡,並縮短山區小型公車車齡為五年,遴選評鑑較優的業者出線經營山區小型公車,以維民眾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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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去年10月起各高中、高職、國中及國小陸續換發數位學生証,教育局宣稱已全面於今年4月換發完成,並正式啟用;但經李建昌、黃向羣、許淑華三位議員訪查了解後,實際上還有3,368張未發出,且數位學生證不但造成學校負擔,便利性亦不足;唯一值得拿出來『讚揚』的是數位學生證帶給學生『歡樂無窮』的嗶嗶功能!今日(4/14)教育部門質詢時,李建昌、黃向羣、許淑華議員們將請教育局長重新評估此『良策』!

 

    黃向羣議員表示數位學生證從啟用至今,已經造成學校老師、家長以及學生諸多不便,教育局e化校園為了有效管理學生出入校園,但卻又要求學校100%的刷卡率,台北市某些小學為了因應已將數位學生證統一集中管理,每天由班長統一刷卡,一來不怕小朋友弄丟,一方面也可達到教育局的要求;甚至某明星高中BBS討論區中,更有了推派『刷卡股長』的討論,三位議員懷疑如此一來真的有辦法有效的管理學生出勤狀況嗎?

 

    許淑華議員指出目前有許多小學生對於數位學生證帶來的嗶嗶聲覺得相當好玩,每經過機器前總會刷卡製造聲響,有些已經造成機器感應方面出現問題,使得許多刷卡機無法正常使用。甚至有某高中生已經將數位學生證改名為『數位嗶嗶機』,還拍攝教學影帶上傳網路,讓更多學生了解『數位嗶嗶機 一卡在手悠遊無限 雙人同行歡樂加倍』,更用來諷刺馬前市長推動台北市「台北無線,未來無限」的公車廣告,不禁令人感嘆這樣的『良策』是否真的要陪學生度過12年求學歲月!

 

目前學校e化部分已經持續推動,李建昌議員質疑不但出缺勤無法跟學校舊系統結合,連學生用數位學生證上圖書館,也僅能了解學生何時進入圖書館,根本無法由條碼連結了解學生借書狀況,目前還需透過舊系統輔助,這樣e化完全不符合學校的行政系統,令人不解試用期間如此長,為何評估報告隻字未提?只是一昧讚揚數位學生證的好處。

 

教育局屢次宣稱數位學生證可e化校園,提升行政效能,增強親師生間之聯繫。三位議員批評數位學生證系統科技如何高超,但真的符合人性需求嗎?其有替老師、家長與學生帶來更多便利嗎?抑是只有更多的麻煩?本小組強烈要求教育局必須重新檢討數位學生證施行的必要性,不要為了成就政策,而犧牲了學生,家長以及教師的權益。

 

註:前馬英九市長推動無線台北時,公車上時常播送一個廣告:小學生帶著卡片,準時到學校嗶嗶;家長手機收到通知「您的孩子在 8: 00a m 已經到校」,嘴角漾起安心的笑容,最後在「台北無線未來無限」的口號聲中做結。

 

96年4月14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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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於馬英九去年市長卸任前透過媒體公開表達,有關他的安全維護不要有特權,並依照市府規定於市長卸任3個月內,僅保留1名警官負責他的安全工作,市長卸任3個月後,將自行聘用保全人員,市警局編制的員警將予以歸建。但事實真的是如此嗎?台北市議員李建昌、許淑華與黃向羣今日揭發馬英九偽善的行徑!

本小組說明,根據市警局的資料,馬英九在市長卸任三個月內,總共有四名員警負責這位前市長的安全警衛工作,兩名負責住家安全勤務,本小組痛批所謂僅保留一名警官的說法根本就是欺騙、偽善。

然而從市長卸任三個月期滿(3/24)至今,馬前市長仍透過有力人士要求台北市警局派遣兩名警官負責馬英九的人身安全,對照馬英九市長卸任三個月時將自行聘用保全並將警官歸建的說法,現今看來更是一大謊言!

從特別費一案就可知馬前市長「勤儉持家」才能以一介公務員卻能快速增加存款,如今則是又一例證,本小組認為馬前市長當初可能以為市長卸任三個月後,可以黨主席的身份要求國民黨用黨產來支付聘用保全的費用,沒想到因遭起訴辭去黨主席後,連黨產都沒法動用,但是偏偏自費聘用保全費用又高昂,以一名貼身保全一個月至少5萬元計算,至081月底總統大選登記後由國安局特勤人員接手前,至少需花費上百萬元(2名*月薪5萬*10個月),生財有道的馬前市長算盤一撥自然知道何者划算,所以只好繼續厚皮賴臉的要求市警局續派兩名警官。

本小組公開呼籲馬前市長,擔任市長八年,對於台北市警力仍不足五百名的狀況自不會不知,而任何一名員警對於台北市的警力及治安都相當重要,尤其是郝市長主打「治安零容忍」的政策下,馬前市長應該寬宏大量,儘速讓這兩名警官歸建,讓他們為台北市治安打拼,為市民安全服務,而非將台北市警局的警官當作馬家禁衛軍一般的視為禁臠,據為已用。

96年4月3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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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年台北燈會上,耀眼奪目的主燈『朱古力』,在燈會於三月十一日結束之後,乏人問津。原本有意回收的贊助廠商新光金控集團,因為回收搬運費用高達2百餘萬元,放棄了收留朱古力的計畫。民政局宣稱朱古力於一個月內開放各方認養,但是卻被支解棄置於環保局內湖焚化場的空地。台北市議員李建昌、黃向羣、許淑華今天前往勘查,發現曾經燦爛奪目,萬人爭睹的2007台北燈節主燈朱古力,已遭支解棄置,民政局任憑朱古力風吹雨打、日曬雨淋,此景令人不勝欷噓!

       黃向羣質疑歷年來台北燈會主燈除雞年主燈是市政大樓丟不掉外,其餘各年主燈多不得善終,最後均以拆解丟棄的方式處理,就以台北市政府自2001年開始自辦台北燈節後,每年都要跟中央拼人氣、拼場面,首都要展現一定格局自無可厚非,但是7年以來,一共已經丟掉了6個主燈,價值高達台幣5324.7萬元,他強調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僅浪費資源,更突顯出民政局長久以來的只見眼前好不顧施政短視。

        面對著已被大卸八塊的朱古力,許淑華表示台北市每年在燈會主燈的花費上,動輒千萬,但每年市府花費如此高額的費用,卻在短短的燈會結束後,就不再利用,實在可惜。她以高雄燈會的二○○一年主燈「鰲躍龍翔」至今依舊矗立在愛河畔,二○○二年的主燈「馳騖寰宇」則移到楠梓立體陸橋旁綠地擺放,都成了當地的地標,市政府為何不能向高雄仿效,令人不解。

         李建昌則批評眼看朱古力勢必也將步上歷年主燈的後塵,民政局於燈節閉幕時口口聲聲說等待企業機關團體認養,現在看來,朱古力已是無處可去,民政局先前的說法僅是為了敷衍日前外界質疑的空話。對於民政局讓新光金控在整個燈節及主燈上大作廣告,賺進了面子,留下碩大的主燈只要一句「運費太貴」,就將後續處理的爛攤子全交由民政局收拾的處理方式,他更是大表不滿!

        三位議員認為,究竟帶給台北市民短暫美好回憶的朱古力,未來何去何從,來年的主燈該怎麼善後,都請曾經擔任台北市環保義工大隊大隊長的民政局黃呂錦如局長一併向市民公開說明,對於未來市府主辦台北燈節尋求贊助廠商時,相關的權利義務也應釐清,免得又落得企業賺了面子,市府又得收拾爛攤子的下場。

 自辦台北燈節來歷年主燈處理方式一覽表

年份

生肖

費用(萬元)

下場

2001

 805.0

丟棄

2002

 799.8

丟棄

2003

 792.0

丟棄

2004

 770.0

丟棄

2005

1750.0

市政大樓沒法丟

2006

1156.6

丟棄

2007

1001.3

恐怕得丟棄

總計共丟棄6座主燈,費用高達5324.7萬元


96年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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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消息指出各區公所、戶政事務所職務代理人之職缺今後將慢慢收回,九十六位之職缺將由民政局局長黃呂錦茹指派,酬庸以往郝市長競選團隊人馬,今日(3/28)市長口頭報告質詢時,李建昌、黃向羣、許淑華議員們將請『郝』市長、黃呂局長說清楚、講明白!

     許淑華議員表示:目前各區公所、戶政事務所之職務代理人係約聘僱,各區公所、戶政事務所平均約有4名之人力,總人數為九十六人,每人月薪二萬二至二萬四左右,擔任之職務係替因假未能出席之同事處理事務。換個方式說,職務代理人就猶如國小代課老師,雖然沒有正式的公務人員資格,可是卻為公務人員的工作,長期以來擔任第一線工作,工作量即為繁雜,可以說各個擁有十八般武藝,每個人皆可隨時接替任何工作,也是各區公所、戶政事務所的好幫手!

     如果職務代理人之職缺將全改由黃呂局長指派擔任,黃向羣議員指出,各區公所、戶政事務所職務代理人工作繁雜,需經過相當多的職前教育與實務經驗,若真由黃呂局長親自指派,各區公所、戶政事務所無法掌控人員,且各區公所、戶政事務所平常即相當繁忙,若人員一旦發生狀況,各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將人仰馬翻!再說,若真需要指派職缺指派權亦應下放各區公所、戶政事務所,否則人員的調度或管控是否還需要透過局長隔空指揮?

     李建昌議員提出嚴重的批評,今民政局局長黃呂錦茹利用職務代理人之職缺,行『酬庸』之實,身為一局局長有此想法,非常不恰當!李建昌、黃向羣、許淑華三位議員請郝市長當機立斷馬上斬斷這種想法,才是市民之福。

  96年3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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