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於馬英九去年市長卸任前透過媒體公開表達,有關他的安全維護不要有特權,並依照市府規定於市長卸任3個月內,僅保留1名警官負責他的安全工作,市長卸任3個月後,將自行聘用保全人員,市警局編制的員警將予以歸建。但事實真的是如此嗎?台北市議員李建昌、許淑華與黃向羣今日揭發馬英九偽善的行徑!

本小組說明,根據市警局的資料,馬英九在市長卸任三個月內,總共有四名員警負責這位前市長的安全警衛工作,兩名負責住家安全勤務,本小組痛批所謂僅保留一名警官的說法根本就是欺騙、偽善。

然而從市長卸任三個月期滿(3/24)至今,馬前市長仍透過有力人士要求台北市警局派遣兩名警官負責馬英九的人身安全,對照馬英九市長卸任三個月時將自行聘用保全並將警官歸建的說法,現今看來更是一大謊言!

從特別費一案就可知馬前市長「勤儉持家」才能以一介公務員卻能快速增加存款,如今則是又一例證,本小組認為馬前市長當初可能以為市長卸任三個月後,可以黨主席的身份要求國民黨用黨產來支付聘用保全的費用,沒想到因遭起訴辭去黨主席後,連黨產都沒法動用,但是偏偏自費聘用保全費用又高昂,以一名貼身保全一個月至少5萬元計算,至081月底總統大選登記後由國安局特勤人員接手前,至少需花費上百萬元(2名*月薪5萬*10個月),生財有道的馬前市長算盤一撥自然知道何者划算,所以只好繼續厚皮賴臉的要求市警局續派兩名警官。

本小組公開呼籲馬前市長,擔任市長八年,對於台北市警力仍不足五百名的狀況自不會不知,而任何一名員警對於台北市的警力及治安都相當重要,尤其是郝市長主打「治安零容忍」的政策下,馬前市長應該寬宏大量,儘速讓這兩名警官歸建,讓他們為台北市治安打拼,為市民安全服務,而非將台北市警局的警官當作馬家禁衛軍一般的視為禁臠,據為已用。

96年4月3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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