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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處轄管世貿2館自2005年起由永權實業承租,並 在外牆上設立未經許可的廣告牆面對外收租,這些牆面據聞都是由日本某大家電商操控本土廣告商統包承租-除刊登自己的廣告外,也出租給他人.
由於外牆廣告架及廣告物本身皆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建管處2006年4月時第一次開罰最低罰金四萬.並要求限期拆除.然而永權實業拿這一紙罰金收據採取行政 訴訟手段.建管處就對此違建不聞不問長達5年.直到前天李建昌發出記者會採訪通知時,才又給永權實業及該家電商再罰4萬元...
地政處作為世貿2館的管理人,明知廣告物違法還予以護航.建管處對民間小違建隨報隨拆,對大企業的違建卻放任長達五年.
請網民來看看郝市府的嘴臉.大家評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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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建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