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健康卡兌換健康服務的活動期限延長了  
96年試辦期間累積點數可使用至971231
97
年的累積點數可使用至981231

為鼓勵臺北市民做好個人健康維護與管理,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9671日 起,實施「健康醫療兩相贏-市民健康卡集點活動」,凡設籍臺北市之市民藉由健康卡的健康點數積點活動,可獲得相關健康服務。

為讓市民有充裕的時間兌換點數,享受應得的健康服務,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特別將使用點數有效期限延長,96年試辦期間累積點數可使用至971231日 止,97年的累積點數可使用至981231日 止,請市民多參與市民健康卡集點活動,並善用累積的點數。

 

97 年 市 民 健 康 卡 集 點 活 動

n   集點活動:自9711日 起至971231日 止。

n   使用點數有效期限:9711日 至981231日 止。

n   集點項目:(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核定辦理之活動為限)
預防注射(衛生署規定之預防注射項目)
五大癌症篩檢(口腔癌、子宮頸癌、乳癌、肝癌、大腸直腸癌)
三高篩檢(血壓、血糖、血膽固醇)
參加健康講座或健康促進活動
擔任衛生保健志工者

n   健康服務項目:
每集2點,可兌換「健康教室」服務1
每集12點,可兌換初階「健康檢查」1
每集18點,可兌換進階「健康檢查」1
每集24點,可兌換高階「健康檢查」1

n   活動詳情,請來電洽詢(2782-52201101109)或上本中心網站「市民健康卡」專區(http://nga-tpc.doh.gov.tw/pub/LIT_9.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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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建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