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李建昌、許淑華及黃向羣去第二會期市政總質詢時,曾經針對台北市人行陸橋維護不佳,美化不足甚至懸掛諸多變相廣告布條等問題當面向郝龍斌市長提出質詢。而根據6月5日媒體報導「人行陸橋 LED取代廣告布條」,市政府已經根據三位議員質詢內容進行試辦人行陸橋設置LED廣告燈箱。三位議員對此表示樂見市政府試辦此一措施。

        目前北市人行陸橋時常掛滿各式各樣的廣告布條,雖然目前市府法令規定懸掛布條僅能做為公益或政令宣導使用,但事實上仍充滿變相式的商業廣告內容,事實上,根據統計,過去去年下半年就有約50件申請在天橋上懸掛布條案,每案短則一週,長則一月,也因此造成一座天橋上,時常掛了將近10條的布條。

        而法令只開放所謂的公益廣告、文化廣告跟這種各式各類展覽的廣告,就快供不應求,更何況還有這麼多商業展覽的廣告偷渡,因此,既然有那麼多的廣告需求,三位議員當時就建議建議相關單位可以考量直接設立廣告燈箱,一方面統一大小、格式,再來也更為美觀。

        另外以中國深圳的人行陸橋設置的廣告燈箱價格約一個月是10萬人民幣,約等折台幣40萬元,若是以台北市88座天橋來計算,平均每座天橋至少4面,每面每個月平均僅以3萬元租金計算,出租率7成,一年約可為市庫帶來7百萬元(88*4*3*0.7)的收入,對於市庫收入不無小補。

        而根據6月5日媒體新聞「人行陸橋 LED取代廣告布條」報導內容顯示「…市長郝龍斌要求新工處在人行陸橋上裝設LED電子看板,取代傳統布條廣告,預計十月底先以基隆路、信義路口的人行陸橋做為示範點。…」又「…公園周邊、人行陸橋上長期懸掛布條有礙市容觀瞻,將以委外招標方式,請民間廠商設置LED電子看板,再由市府酌收權利金,經營管理全由民間廠商負責,至於電子看板的大小,以不遮蔽陸橋上行人視線為準,且不能干擾或遮蔽道路的交通號誌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n/5/today-taipei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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