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報導的連結


 台北市大湖公園從去年起,在大湖排水箱涵出水口處,耗費一千五百萬新蓋「沉沙池」,今年八月即將完工,但由於連日大雨,池內已開始堆積泥沙,附近居民憂心,若豪雨連日不絕,恐回堵至箱涵,影響排水。

 台北市議員李建昌質疑,夏季午後雷雨,加上米雷颱風影響,大湖公園旁沉沙池,雖然尚未完工,卻已可見含泥沙混濁水堆積,在池子容量有限下,未來若遇連日大雷雨,堆積量一旦破表,恐回堵至箱涵,導致防洪功能盡失。

 北市水利處副處長楊明祥解釋,該池僅具「沉沙」作用,調洪仍需靠大湖本身,來自大湖山莊後方水源,遇雨時總夾帶大量泥沙,沖進大湖內,加上附近工程施工沙塵,該處計算,每五年恐得抽乾湖水,進行大幅度清理,破壞周邊生態甚鉅。

 楊明祥亦說,該處從去年起,設置沉沙池,讓大部分泥沙先堆積在池內,免於流入湖內,加強大湖本身調洪作用,且池內設預警裝置,一旦泥沙量至警戒值,將立即派人清理,初估約一年兩次。


 民憂積水回流▲▼內湖大湖設置沉沙池施工,在米雷颱風帶來的短暫大雨時,湖水泛黃,推測含沙量高,居民擔心沉沙池水位升高造成滿水位壓力流,回堵大湖山莊街底排水箱涵,影響排水,28日市議員李建昌邀請水利處及當地區民一同前往視察。(王英豪攝)

 民憂積水回流▲▼內湖大湖設置沉沙池施工,在米雷颱風帶來的短暫大雨時,湖水泛黃,推測含沙量高,居民擔心沉沙池水位升高造成滿水位壓力流,回堵大湖山莊街底排水箱涵,影響排水,28日市議員李建昌邀請水利處及當地區民一同前往視察。(王英豪攝)

 

 民憂積水回流▲▼內湖大湖設置沉沙池施工,在米雷颱風帶來的短暫大雨時,湖水泛黃,推測含沙量高,居民擔心沉沙池水位升高造成滿水位壓力流,回堵大湖山莊街底排水箱涵,影響排水,28日市議員李建昌邀請水利處及當地區民一同前往視察。(王英豪攝)

 

 

 

李建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自由時報的報導連結

防災不到位 防災公園 缺失一籮筐

 

〔記者劉榮、林相美/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李建昌及周威佑召開記者會指出,北市十二處防災公園,備有十處防災倉庫放置救災器具,可容納一千人與五萬人的防災公園,分配的物資都是一樣,比例相差懸殊,且照明設備損壞、發電機及廣播器超過年限,一旦陷入危急,恐怕不敷使用。

市長:帳篷、食物要檢驗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指出,有鑑於日本震災造成的損害,北市府主動檢視防災公園及設施,結果發現榮星公園的發電機故障,已於上週送修;另外,有些帳篷毀損、救災食物過期,均通盤檢討。

北市公園處說,已有編列預算汰換,並有定期檢視維修。三位市議員前往榮星公園防災倉庫會勘,除發電機、廣播器超過使用年限,還當場發現廣播器的電池電壓規格廿四伏特,不符一般常規電池電壓十二伏特,公園處長陳嘉欽坦承不知情,這一批硬體物資是民國八十九年市府採購的,公園處只負責管理維護,但事後在防災會議提報,重新採購。

許淑華說,防災倉庫八十九年九月購置的發電機,年限標示是六年,同一年使用的廣播器標示的年限八年,已達汰換標準,尤其榮星公園防災倉庫的發電機從前年十月顯示不堪使用,直到今年才送修,中正區二二八公園、萬華區青年公園的照明燈也壞一年,一旦發生緊急狀況,後果不堪設想。

議員指應在一個月內補齊

李建昌說,防災倉庫採購的瓦斯爐卻無瓦斯桶,也沒有急救包、手電筒、輕便雨衣等基本配備,根本不合格,虛應故事的防災倉庫,要求北市府在一個月內補充急救包的防災基本配備。

陳嘉欽說,災害發生後,啟動安置機制會在三小時完成開設防災公園,包括設置帳篷、盥洗設備及曬衣場與烹煮場所,民生物資如礦泉水、口糧、免洗內褲等,儲放在公所會一併進駐。

北市社會局副局長黃清高說,每年編列五百萬防災經費,並與大賣場訂定採購合約,六小時備妥物資並送至安置場所。

 

20110328144314497_0002.jpg

 

李建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自由時報的報導連結

石陣擋路 南港展館人行道 穿隙而行

 

南港展覽館前的公共藝術「思考之間」,由一連串大型巨石組成,橫擋人行道,與兩側花檯空間對輪椅族及嬰兒車通行相當不便。(記者劉榮攝)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世貿南港展覽館五年前啟用前,在大門前的開放空間設置多項公共藝術,其中名為「思考之間」作品,直接將多顆與人同高的巨石,設置在人行道中間,隨著周邊捷運站啟用,人潮漸多,後續增設的花檯,更讓行人空間大減,巨石陣成了身障族的惡夢。

台北市文化局股長宋傳明表示,該公共藝術設置超過五年,管理單位國貿局在周邊已增設其它設施,造成民眾通行不便,可由國貿局研擬移置計畫,送交公共藝術審議會審議。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李建昌及新北市議員沈發惠上午邀集經濟部國貿局與北市文化局會勘南港展覽館,由巨石排成一直線的「思考之間」,矗立在展覽館與捷運站間的人行通道,與兩側行道樹及花圃間的距離僅剩一公尺,輪椅族、嬰兒推車雖勉強能夠通過,但幾乎沒有空間併行。

根據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公有建築物設置公共藝術,價值不得少於該建物的百分之一,南港展覽館共有五件公共藝術作品,被投訴的「思考之間」則是佔據公共空間最多的作品。

許淑華說,「思考之間」,作品介紹還寫到「人們在這些空間穿梭巡遊」,但對行動不便的人,根本難以自在行走,巨石陣更像迷宮或障礙,公共藝術變成折損公共空間的殺手,恐怕讓作品美意大打折扣。

巨石處非行人專用道

經濟部國貿局現場會勘後也表示,南港展覽館啟用初期這些巨石已經存在,該區是屬於公共藝術放置區,並非行人專用道,但花檯及行道樹應該是最近幾年才增建,對於造成民眾通行不便,會考慮縮減花圃空間。

 

蘋果日報的報導連結

巨石藝術 花公帑還擋路

 

【許麗珍╱台北報導】世貿南港展覽館前人行道上,矗立著一座巨石公共藝術作品「思考之間」,昨卻遭市議員痛批「巨石擋路」,指政府砸800萬元公帑設置該 作品,卻造成推嬰兒車的媽媽和坐輪椅的身障民眾須左閃右躲,才能勉強通過,要求還出人行空間。文化局昨承諾將協調移置。

僅容一台輪椅過
北市議員許淑華、李建昌及新北市議員沈發惠昨到南港展覽館,發現由巨石排成直線的「思考之間」公共藝術作品,立在展覽館與捷運站間人行通道,與兩側行道樹及花圃間距離僅1公尺,僅容1台推車或輪椅通過。
民眾朱誼臻昨推嬰兒車經過,左閃右閃才能通過巨石,她批,大一點的嬰兒車就很難通過。身障民眾林文華坐輪椅想通過,卻幾度撞到巨石陣,他痛批:「公務部門亂花人民納稅錢,製造行人障礙。」
許淑華說,經濟部國貿局花800萬元在南港展覽館周邊設5座公共藝術,但其中的巨石陣卻讓民眾行走困難,坐輪椅者、推嬰兒車者更難行。
文化局股長宋傳明說,管理單位國貿局在周邊增設花台與行道樹,造成通行不便,將請國貿局研擬移置計劃,送交北市公共藝術審議會審議。也到現場的國貿局人員說,巨石在南港展覽館啟用初期已存在,最近幾年增設花台及行道樹,考慮縮減花圃空間。

 

民視的報導

李建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自由時報的報導連結

15萬台除濕機「未爆彈」沒召回

 

〔記者黃忠榮、黃旭磊、林毅璋/綜合報導〕台北市議員李建昌等人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出,某些廠牌型號的除濕機易自燃引發火災,但目前召回率不到五成,亦即約有十五萬台瑕疵除濕機未召回,平均每年有二十五起因除濕機所發生的火警,政府對此卻束手無策。

李建昌表示,從九十八年到一百年,公布須召回的除濕機不斷增加,九十八年十六款、九十九年二十七款、一百年三十九款;但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afety.bsmi.gov.tw/)公布要召回的機型只有二十七種,比須召回的三十九種足足少了十二種,根本沒把人民安全當一回事。

議員:拍賣網仍可買到問題商品

周威佑議員表示,全台灣平均每年有二十五起火警是因為除濕機所造成,其中台北市每年四起,等於每四十件建築物火警就有一件是除濕機所引起,但召回率只有四十 七.四%,還有約十五萬台「未爆彈」未召回。議員還強調,近來梅雨季節來臨,使用除濕機比率增加,但從拍賣網站上卻仍可買到有問題型號的除濕機。

台北市政府消保官郭惠雯表示,根據消保法規定,主管機關對於有問題商品,可要求廠商限期收回;台北市商業處表示,網站販賣有問題型號的除濕機,如果確定沒有經過改善,會要求限期收回。

標檢局:39須召回型號已上網公布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解釋,「商品安全資訊網」上的「商品召回」分為「查詢業者自願召回」與「查詢強制回收」兩種,以區分出業者主動負責的態度。如果僅選擇「查 詢強制回收」,回收的型號會略少,一旦加上「查詢業者自願召回」的部分,總數就沒有問題。不過,為便於民眾查詢,已將三十九項公告總數的型號公布在「商品 安全資訊網」的首頁。

標檢局說明,有問題的除濕機多生產於二○○五年至二○○七年,至今一共公布過四批召回產品,整體召回率達四十七. 四%,二十五萬七七二九台的應召回除濕機中,已召回十二萬二○九一台。官員指出,這些除濕機已接近五年的使用年限,推測一部分可能已經被丟棄不用,而新品 經過改良後,已不會有自燃問題。

李建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自由時報的報導連結

《法有上限》租金太貴? 議員:北市20坪公寓應7500元

台北市議員周威佑、許淑華、李建昌(由左至右)昨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依土地法將租金減至法定上限。(記者黃忠榮攝)

 

〔記者黃忠榮/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周威佑、李建昌、許淑華昨召開記者會指出,根據土地法規定,房屋租金以土地及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百分之十為限,以北市平均公告地價及平均房屋申報現值計算,五樓建築、每層二十坪房屋租金應為七千五百元,呼籲全國各縣市政府勇於承擔,共同捍衛百萬無殼蝸牛的權益。

地政處承辦人員表示,記憶中未曾處理過民眾因房屋租金超過上限而要求減定的案例,如果真的有民眾來申請要求強制減定,可能內部要先開會討論如何處理。

周威佑表示,依土地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百分之十為限;約定房屋租金,超過前項規定者,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依前項所定標準強制減定之」。

周威佑指出,無殼蝸牛可以依公式試算租金是否過高,租屋處的公告地價,只要看地價稅單上面的「地價總額」,或從土地登記謄本上標示的資料來計算;而房屋課稅現值在房屋稅單上也有列,將兩項加總起來,乘以百分之十,再除以十二個月,就是法定房屋租金月租上限。

依上述公式計算,台北市十二個行政區平均每坪租金上限,最高的是大安區一○九○元/坪,其次是中正區一○一七/坪;租金最便宜的是北投區的一六四元/坪。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表示,以台灣大學汀州路巷內為例,法定租金上限大約是六八○元/坪;師範大學附近的雲和街法定租金上限大約是九五九元/坪;政大附近法定租金每坪四六九元/坪,呼籲在外租屋同學,試算一下自己的房屋租金是否過高,再來向市府申請強制減定。

此外,土地法九十七條的租金上限不是所有租屋都適用,依內政部函釋,只有純住宅才適用,若設立公司、開店營業等商業用途都不行;還有必須是經過都市計畫的地區才適用。


年代新聞的報導:

http://www.facebook.com/video/video.php?v=1325711798466

 

李建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