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前市長最引以自傲的政績,台北市一區一運動中心的政策絕對排名屬一屬二,然而,台北市政府不知道的是,這些市民運動中心,只有在剛開幕的時候完美的呈現五星級假象給來參觀的官員看看,長官們前腳一走,廠商後腳就把東西收一收,民眾要什麼沒錢免談,吹風機要錢、置物櫃要錢、沐浴用品還要自備,淋浴間為了節省成本不是把水量調小就是不提供熱水甚至不開放使用,榨乾民眾荷包的手段千千百百種,就是不見服務品質改善。

    台北市議員李建昌、黃向羣、許淑華於今日(5/7)教育部門質詢中指出,台北市目前共有七間市民運動中心開放使用,分別為北投、中山、南港、萬華、中正、士林、內湖,許多民眾抱怨,這些外觀看似漂亮的運動中心,其實對社區居民的福利根本不多,收費也不見得比一般民間單位低廉,服務人員服務態度也有待加強,更可惡的是,業者還巧吝名目收取費用,游泳完吹個頭髮要10元、東西放置物櫃保管也要10元,本來剛開始有提供沐浴用品,也突然無預警的撤掉要民眾自備,付一樣的錢,服務卻大打折扣。

    三位議員痛批,經查訪坊間私人運動中心,這些私人單位平均要繳交的錢換算起來比市民運動中心竟便宜許多,且私人運動中心提供的服務周到應有盡有,不但運動完可使用淋浴間,沐浴用品、毛巾、吹風機也是一應俱全,對於經常運動的民眾而言,划算很多。另外運動中心短期課程收費,與外面相比,也沒有比較便宜,師資與外面也無異,台北市民到底享受了什麼?台北市政府花大錢蓋了這些運動中心,委託給民間經營卻不好好監督,市民也並沒有因為這些運動中心的設立而感受福利,台北市花大錢蓋運動中心,到頭來卻讓市民變成冤大頭,讓業者盡情摃潘仔。 有些較早期開幕的運動中心,甚至合約中還敘明設備維修由市府負責,業者無需負擔。

    三位議員指出,經了解,台北市各區市民運動中心收費不一,提供公益時段的時間也不一,且業者有權因『業務需要』自行取消公益時段,市府卻只拖推並未違反合約規定不予處置,收錢收的爽快,真正要服務民眾的時候又是另一副嘴臉,對於身心障礙者可全天免費使用游泳池與健身房也不明確標示,身障者可有一陪伴者免費陪同進入也是百般刁難,許多民眾受了氣也無處申訴。

    綜上,三位議員要求,台北市政府應將各市民運動中心的收費標準調降,對於業者應提供的服務明確規定,現今的收費規範並未讓市民明顯受益。並且,對承辦業者訂立相關罰則,避免讓市民投訴無門的情況發生,否則,市府要讓市民安心輕鬆無負擔運動的美意大家感受不到,這些美輪美奐的運動中心應該是台北市民的休閒活動中心,不應淪為私人企業的斂財中心,讓這些業者得了便宜還賣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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