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李建昌.周威佑.許淑華聯合新聞稿]


打房震撼彈 土地法97條訂有房屋租金上限 無殼蝸牛出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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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議員周威佑、李建昌、許淑華今(14)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扔出打房震撼彈。根據土地法第97條規定,房屋租金以土地及建築物申報總價額年息百分之十為限。以台北市12行政區的平均公告地價及平均房屋申報現值來計算,五樓建物,每層20坪的房屋租金上限大約在每個月7500元,依所在區域及路段和樓層數而有所浮動。目前租屋市場行情普遍都超過法定上限,甚至高達1.5倍以上。如果地方政府切實執行,將有上百萬無殼蝸牛受惠,預估也可有效壓制日益飆漲的房價。

   周威佑表示,依據土地法第97條(條文如附件)規定:「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百分之十為限。約定房屋租金,超過前項規定者,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依前項所定標準強制減定之。」可以看出,房屋租金的上限已訂得很清楚。而且,縣市政府可以依這個標準來「強制減定」。換句話說,如果無殼蝸牛拿著租金過高的租約要求地方政府主持公道的話,地方政府就應依法把租金減至法定上限。

  而土地法97條所謂「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指的分別是土地的「公告地價」以及依地政機關估定的建築物價額,而地政機關估定之建築物價額,大致上可以用房屋的課稅現值來試算。周威佑指出,無殼蝸牛可以自己依據公式試算一下租金是否過高,租屋處的公告地價,只要看地價稅單上面的「地價總額」,或是從土地登記謄本上標示的資料來計算;而房屋課稅現值在房屋稅單上也有列。將兩項總加起來,乘以百分之十,再除以12個月,就是法定房屋租金月租上限。

  依上述公式計算,台北市12個行政區平均每坪租金上限(如附表一),最高的是大安區1090元/坪,其次是中正區1017元/坪。租金最便宜的兩個區分別是北投區的164元/坪,及士林區的198元/坪。至於租金最昂貴的仁愛路宏盛帝寶,經計算後,200坪豪宅的租金上限應該是23萬2110元,但是依據房仲網的資料,租給外商老總的租金大約是每月35萬元,約是法定上限1.5倍(如附表二)。

  許淑華議員也針對台北市三所知名大學附近的學生宿舍,做了租金上限的比較(如附表三)。其中,台灣大學以汀州路巷內為例,法定租金上限大約是680元。師範大學附近的雲和街,因公告地價較高,因此法定租金上限大約是959元。政大附近因地處偏遠,法定租金上限最低,每坪只要469元。議員也呼籲在外租屋的同學們,可以試算一下自己的房屋租金是否過高,再來向市府申請強制減定

   此外,土地法97條的租金上限並不是所有租屋的情況都適用,依據內政部的函釋,只有純住宅用途才適用,若是設立公司、開店營業等商業用途都不行。還有必須是有經過都市計畫的地區才適用,若為鄉村地方,也不適用。

  李建昌表示,內政部在民國43年1月6日台內地字第41916號函(請參照地政法規全球資訊網)就已針對土地法第97條的強制減定,做成函釋:「查土地法第97條係屬強行規定,為經縣市政府依該條合法減定後,契約當事人雙方均有遵守履行之義務,出租人對於超過部份依法即無請求權,在承租人方面得以拒絕給付該項超過部份…」也早已明確說明強制減定後,承租人可以不用付超過的部份。該強制減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地政處承辦人員表示,他記憶中未曾處理過民眾因房屋租金超過上限而要求減定的案例。如果真的有民眾來申請要求強制減定,可能內部要先開會討論如何處理。


包租公婆挫著等

   議員並當場精算一份民間的房屋租賃契約,該房屋位於北投石牌路一段166巷內,土地的申報價值是103萬5675元,建物的申報價值是14萬2400元。原本房東要求的房租是每月1萬5000元。經過公式精算後(1035675+142400)*10%/12=9817,租金上限居然只要9817元。這個個案,租金就是法定上限的1.5倍。可見無殼蝸牛應有的法律保障長期遭到漠視。周威佑、李建昌、許淑華三位議員呼籲全國各縣市政府勇於承擔、共同來捍衛百萬無殼蝸牛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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