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民眾向李建昌議員反應行駛山區小型公車相當老舊破爛,又常『秀逗』在半山腰,且大部分搭乘者大都為老人與小孩,對於這些民眾的安全有相當大的危險!今日(4/20)交通教育部門質詢時,李建昌議員將請交通局長檢討山區小型公車之相關規定!

 

    李建昌議員指出目前全台北市山區小型公車總共有六十七部,分別由東南、大南、首都客運三家經營,其中東南客運車輛三十四輛車數中,有二十輛即將於今年六月行駛滿八年,且根據台北市交通局函定車齡滿八年應汰換,交通局應針對東南客運此二十輛車嚴密監控,讓此二十部車得以如期汰換。再者,山區路況卑劣於市區,車輛的損耗相當大,交通局對於行駛山區車齡的考量應縮短為五年,且定期維護保養,以符公共利益及交通安全考量!

 

    根據9395年台北市聯營公車營運服務指標評鑑結果統計表來看,東南客運營運總是敬陪末座,甚至於95年第一期還一度被評鑑為丙等,實在無法相信營運狀況如此差的公司竟可獲得山區小型公車經營權,由此可見,交通局根本就是致山區人民的權益於不顧!在此,李建昌議員要求交通局近期內重新檢討山區小型公車之經營,應再仔細謹慎嚴選經營公司,以維民眾權益。

 

    李建昌議員指出目前全國僅有台中市將公車之汰舊換新明文訂於自治條例內,而且台中市自治條例訂立之說明係依據台北市規定公車車齡不得逾八年為考量,反觀台北市自治法規卻無此規定,交通局只是以內部函令台北市營運公車逾八年應汰換,且逾八年未汰換亦僅吊扣逾齡車輛之牌照之20%三個月,待逾期滿一年九個月後才吊扣所有逾齡之牌照,並為撤銷等值之營運路線,這種懲處實在很難讓公車業者有所警惕。

 

    山區小型公車雖然載客量不大,但長期行駛山區損耗相當大,由台灣山區事故來看,若車輛無定期維護與保養,一旦發生狀況情況都相當嚴重,且台北市山區小型公車搭乘者大都為老人跟小孩,其應變力又較一般人差,令人很難想像發生意外的情況!最後,李建昌議員強烈要求交通局應儘速訂立法規明確規範公車車齡,並縮短山區小型公車車齡為五年,遴選評鑑較優的業者出線經營山區小型公車,以維民眾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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